支持高校在海南建**学院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04-11     二维码分享

本报北京4月8日讯(记者?林焕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从创新医药卫生领域、金融领域、文化领域、教育领域及其他重点领域等五大领域提出共22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支持海南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体系和市场环境,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

针对教育领域,《意见》提出,鼓励高校在海南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由教育部、科技部牵头,支持海南在陵水国际教育先行区等重点开发区域设立高校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计算机及大数据等各类科研成果转化基地,鼓励高校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海南创业、兼职、开展科研成果转化。鼓励高校在保障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参与符合国家战略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意见》提出,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由中科院、教育部牵头,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陵水国际教育先行区或三亚等具备较好办学条件的地区设立国际学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学院实行小规模办学,开展高质量本科教育,学科专业设置以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理工学科专业为主,中科院有关院所对口支持学院建设,鼓励创新方式与国际知名高校开展办学合作和学术交流。国际学生主要接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秀高中毕业生和大学一年级学生申请,公平择优录取。

《意见》提出,鼓励海南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中国教育报》2021年04月0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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